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及公开征集2015年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威尼斯中心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
(一)《成果文库》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并公开表彰。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科院重大项目资助的,由于原资助强度较大,不再资助研究经费。
(二)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须已结项。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三)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60万。
(四)申请人原则上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研究部门,省级(含)以上党校、社科院、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国内重点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
(五)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六)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申请书须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七)申请人须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成果入选后3个月内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
(八)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文库》申报”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五千至一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九)推荐申报出版单位名单(18个):人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十)申报起止时间。本次《成果文库》从4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至6月8日截止。请申报者在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
二、2015年度征集中华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申报工作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自2015年起,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选题来源和评审方式作出重要调整,进一步提升项目的质量、规模和影响,切实推动中国学术走出去。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加强选题策划,选题来源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为主,兼有委托指定和自主申报。
(一)项目宗旨。外译项目旨在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中国学者相关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有效推动中国学术从积极走出去到更好地“走进去”,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进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征集内容。外译项目重点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作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秀成果、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征集两方面内容:(1)外译项目选题。应侧重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的优秀成果;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优秀成果。选题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和系列学术丛书的单一书名或丛书名。(2)适合出版外译项目成果的国外出版机构。应侧重在国际学术出版领域声誉良好、影响力较大、编辑出版力量雄厚的出版机构;优先考虑隶属于国外研究型大学、研究所、专业学会等机构或团体的出版机构。
(三)语种和学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重点组织译介马列•科社、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问题研究、民族问题研究、历史学、文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成果。
(四)基本要求。外译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代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较高研究水准。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和“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项目及已对外译介的学术成果重复。国外出版机构要具有出版中国学者著作的丰富经验,能确保出版成果进入海外主流发行渠道,成立时间至少10年以上(小语种出版机构可适当放宽至5年以上)。推荐理由的文字表述要简洁规范,一般为1000字左右。
(五)征集对象和推荐数量。主要面向中国社科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级社科院和党校、省属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等单位,同时面向对外文化交流实际部门、国内重点学术出版机构和外文学术期刊社。鼓励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专家学者个人推荐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或通过他们向相关学科领域从事中国研究的外籍专家(包括在国外高校任职、具有高级职称的华裔学者)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每一单位报送选题和出版机构数量不限。每位专家推荐选题和出版机构各不超过10个。
(六)产生和报送。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所推荐选题相关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代表性,所推荐国外出版机构在国际出版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请按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
(七)遴选和采用。全国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进行评议和评估,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5年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形成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凡被正式列入申报公告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相关申报成果在翻译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优先立项。凡被列入指导性目录的国外出版机构,具有与国内出版机构和科研人员合作申报外译项目的优先资格。
(八)申报起止时间。本次征集中华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至4月15日截止。请有关各单位在4月15日前通过OA系统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田景仲老师。
联系人:田景仲
联系电话:87720087
科技处
2015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